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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知识产权入门》公选课

发布日期:2015-10-16 16:32:05 来源:文法学院
    10月15日晚,由我校文法学院徐家力教授主讲的公选课,同时也是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知识产权入门》,在逸夫楼102顺利开展第三讲。主讲教师徐家力,拥有教授职称和一级律师头衔,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北京社科院法学所所长、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郑成思教授指导)。徐家力教授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除此之外,徐教授还曾任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曾长期担任全国律协、北京律协的领导工作。现兼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商务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研究中心专家,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知识产权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美国杜肯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外多所大学任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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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徐家力教授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学术研究,现担任校内文法学院《微商交易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研究》SRTP项目的指导老师,并作为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专家参与了众多知识产权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
    课堂伊始,徐老师讲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我国一直处于低谷状态,在众多法定权利中默默无闻,极少为人们所知。为了打破这一陈局,让“沉默着”的权利不再沉默,徐老师亲自授课,为北京科技大学的学子们普及知识产权有关现状和法律的知识。
    此次课程主要涵盖了知识产权专利制度的产生、种类和法律保护、专利权等内容。徐老师从专利制度的核心在于授予发明创造以垄断性权利进行阐述。举例1624年英国《垄断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专利保护制度的正式诞生。自此,专利保护制度在全世界范围蓬勃发展,我国也紧随世界潮流,在1898年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然而,专利的保护虽然于19世纪开始盛行,但在中国,却于民国时期才真正出台了第一部命名为《专利法》的专利法律法规,这部法规为新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专利制度趋于成熟,并逐渐走向国际化。专利权不同于生命安全权、健康权等权利具有一定的终身性,它的效力具有时间性这一特点。专利权有效期限满后不复存在,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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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徐老师指出,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当代社会的巨大作用逐渐浮出水面,除法律专业的学生外,任何专业的学子都应掌握其基本知识 。因此,在以我校为代表的工科院校设立此类课程具有特殊意义,它将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带给众多理工科学生,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知法懂法的意识。作为即将步入建设祖国行列的青年一代,我们是推动国家不断发展的强劲的力量。在校园内开设知识产权法课,有助于我国法律现代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将“沉默着”的权利带领到每个人眼前。

     据悉,近日央视频道新闻1+1就天津大学张浩等6名教授被美国联邦法院起诉一案采访了徐家力教授,徐老师对本案进行了分析,解释了美国法律关于经济间谍罪和侵夺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法相关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