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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学生集体出游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4-06-11 14:02:54 来源:文法学院

    依据国家教育部的指示及学校相关要求,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宗旨,现就文法学院学生校外集体出游做如下规定:

    一、管理条例
    1、学生集体出游和单独出游都要事先征得学院团委老师和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同意,集体出游前需填写《文法学院班级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同时指定至少两名活动负责人,全体出行人员均须签署《文法学院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保证书》并留好联系方式,经院团委审批备案后方可出行。出游期间须及时向班主任或班级辅导员和团委老师汇报外出情况,保持和学校的联络。
    2、本科生集体出游如需要在外住宿必须由本班班主任陪同前往。
    3、根据学校规定,每年“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旅行高峰期不得以班级或社团等团体为单位组织集体出游。
    4、各班级出游需提前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如未经院团委批准,擅自集体出游,出现任何问题,由活动组织者或责任人负责。
    二、注意事项
    1、集体外出前要特别注意宿舍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离开宿舍前请拔出电器插头,关闭好门窗,并防止宿舍物品被盗。
    2、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无证、无照运营车辆;旅途期间注意自身财物安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和财物丢失。
    3、出游时,应尽量避免走陡峭的小道,不要独自攀登山林石壁;严禁涉足那些尚未开发的地方;不在未经开发的江河、湖泊、海滩、水库等处旅游或划船;尽量避免晚上出游。
    4、出游时,要携带一些必备物品和工具,如常用药物、雨具、地图、手电筒、手机等。
    5、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应避免食用不洁、生冷食品,以免引起消化不良和一些传染疾病。
    6、在校外活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学校、学校的形象和利益,严禁有损学校、学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发生。